本學期商事契約專題第一週不上課。第二週(9/12)開始上課,擬加選同學出席時全部加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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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課程從比較法的視角檢討我國契約法制,內容包括授課教授研究外國契約法之心得。由於我國契約法之傳承為德國,本課程嘗試多探討德國契約法的觀點。針對以下七大面向或疑義,援引我國實務判決進行討論:1、契約自由原則下的任意規定,2、契約解釋與漏洞填補,3、任意規定的黏稠化,4、契約約款與解釋作為請求基礎,5、定性與類推適用的浮濫,6、無名契約的窠臼化,7、習慣與法理的角色。藉著分享另類的契約法制觀點,鼓勵修課同學反思我國現行契約法制的利弊得失。
針對我國契約法制進行全盤檢討後,本課程將致力於我國實務案例的研討。本課程著重討論所謂「無名契約」、「商事契約」或「混合契約」的討論,例如委任契約與承攬契約的數百則判決,以及國際間對於「勞務契約」 (contract in services) 以及許多大陸法國家「委任契約」(mandate)的立法例比較。
契約法另一有趣的複雜議題為損害賠償額的計算,本課程如有餘裕,將會探討外國法在此方面的觀點與作法。
應特別聲明者,授課老師為留美的商法老師,但之前從事多年商務律師業務,處理過許多商事契約。因此,雖然老師不敢自詡為德國契約法專業,但過去20年間曾努力學習相關資料,包括研讀德國教授的英文論文,請專家譯介的德文論文、與多位德國教授的面對面交流,以及以 email 方式與著名德國民法學者 Zimmermann 以及 Gregoleit進行的詢答等。此外,老師也曾在許多國際學術場合與其他大陸法系國家(如義大利、比利時、日本等)相互切磋,也曾在美國 Columbia 法學院修習過一整年的美國契約法,累積比較契約法的一些心得。授課教授希望將這些一得之愚與同學分享,共同學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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